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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绒毛膜双胎的产前超声检查
作者:“云南仁爱医院” 时间:2020年01月06日

  众所周知,超声筛查是产前检查的重要部分,有孕早期11-14周的NT筛查,有22-24周的胎儿结构筛查(俗称“大排畸”),有28周之后的再次检查(俗称“小排畸”),还有孕晚期胎儿大小、羊水量、多普勒血流的超声检查(主要是为了降低孕晚期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)。

周医生

  双绒毛膜双胎与单胎相似,NT超声之后,22-24周检查即可。

  但是,由于双胎容易有并发症发生,如双胎生长不一致、多普勒血流异常、胎动异常等等,因此孕中晚期为了保证胎儿安全,常常增加超声检查次数,即便如此,由于双胎提前分娩,除了部分早产以外,多数孕妇在37-38周左右分娩。因此,双绒毛膜双胎总体超声检查次数与单胎相似。

  然而,单绒毛膜双胎有很多独特的并发症,只有早期的明确诊断,才能有后续的规范产前管理和治疗,因此我们建议NT超声确定绒毛膜性之后,自16周开始,每两周进行超声检查。

  1、羊水量的超声检查

  首先,单绒毛膜双胎由于共用一个胎盘,胎盘间存在血管交通支,一个供血,一个受血,导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,从而羊水量发生显著差异(<2cm和>8cm),这就是我们说的双胎输血综合征,如果治疗不及时,可能发生流产和早产,甚至一胎儿或两胎均死亡。

  2、胎儿大小的检查

  其次,单绒毛膜双胎中一胎儿生长发育偏小(<10th%或者<另一胎儿体重25%),我们称之为选择性生长受限,它分为3期,I期SIUGR每两周检查就可以,如果是II期或III期,小胎儿宫内死亡的机率大于10-20%,而另一胎儿由于小胎儿死亡而发生脑损伤的机率也明显增加。

  3、其它并发症

  【小结】

  为了更早的发现单绒毛膜双胎的并发症,自16周开始,每两周复查超声(曾有孕妇由于害怕麻烦,20周后才进行超声,结果发生严重的TTTs,直接流产而失去治疗机会);除此之外,在规范的超声和产前检查的同时,还要进行宣教,一旦发生并发症,可以及早的进行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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